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请结合教学、科研工作需要,拟定2019年师资培养计划,统计2018年度师资培养工作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2019年师资培养计划
1、各单位要根据师资培训和学科建设需要,合理安排教师参加专业进修、访问学者、学术交流、研讨班等培训项目。
2、学历培养。报考2019年度博士、硕士研究生者,按校人字(2015)85号关于印发《安徽医科大学教职工学历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规定执行。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安徽医科大学教职工报考研究生审批表》,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依据文件提供支撑材料:如论文复印件,论文检索报告,主持课题批文等。经所在院系审核后统一报校人事处审批。
3、海外培训
(1)学校部分资助出国培训项目。按《安徽医科大学资助教师海外培训计划实施办法》第四条“部分资助的遴选条件及管理办法”执行。
申请人员需填报:《安徽医科大学国(境)外培训申请表》,2019年海外培训(部分资助类)申报汇总表,2019师资培养计划表,提供外语水平及近三年承担课题、发表论文、获得奖励等主要学术成果材料。并结合实施办法中的任务与要求,制定具体的研修计划和目标,确保培训取得实效。校人事处组织专家评审后报学校审批,纳入培训计划执行。获得资助者需自行联系国外进修单位,要求在获资助当年内完成派出计划,学习期限为6个月至一年,逾期不能派出的,取消当年资助名额。
(2)自费公派出国人员。申请人员需填报《安徽医科大学国(境)外培训申请表》、2019师资培养计划表,派出条件按校人字〔2012〕73号《安徽医科大学国(境)外培训人员选拔与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自费公派人员选拔条件执行。
个人联系好国(境)外接收单位,收到邀请函后,提前2个月向所在单位和校人事处提出申请,按一事一议,经所在单位和学校审批同意后派出。
4、各单位在拟定师资培养计划时,应推荐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师德修养和较好发展潜力,能安心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工作成绩突出的教师进行培养,优先考虑中青年教师,重点、紧缺学科教师和急需培养的专业技术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近三年来未参加任何学历培养或专业进修人员。列入培养计划的人员应按时参加培训,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计划或拒绝参加培训,否则取消下一年度的培养资格,对未纳入2019年度培养计划的人员,人事处不再办理审批手续。
二、统计2018年师资培养情况
请各单位对2018年度本单位人员的学历培养、进修、访学、学术会议、海外培训等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填报2018年培养情况统计表。
三、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8年12月18日前将材料纸质(签字盖章)和电子版报党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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