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医科大学博士科研资助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校人字〔2011〕105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我校2018年度校博士科研经费资助项目申报及项目结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博士科研资助项目申报
(一)申报对象
2018年来校本部工作的博士和在职取得博士学位的教师(已获得资助者不得再次申报)。
(二)资助额度
申请博士科研经费资助项目额度按校人字〔2011〕105号文件执行,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照签订的协议给予资助。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安徽医科大学博士学术、科研活动资助经费申请表》;
2.所在单位初评。各单位组织相关学科专家(3-5个),采用现场答辩评审形式,申报者通过PPT重点汇报资助项目意义、可行性及实施过程,时间不超过15分钟。评议后,学科专家需在《安徽医科大学博士学术、科研活动资助经费申请表》所在单位答辩专家意见一栏填写相关意见,并给出是否同意予以资助的结论。申报者根据专家意见修改项目;
3.校人事处审核。所在单位初评后,统一报校人事处,校人事处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并评审本年度优秀项目,其数量不超过申报数的20%,对优秀项目资助额度在原资助额度基础上追加1万元;
4.学校审批。校人事处将审核结果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学校给予资助。
(四)申报材料
1.《安徽医科大学博士学术、科研活动资助经费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
2.博士学位证书、已取得的相关成果(论文、论著、奖励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各单位审核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审核章);
3.《博士科研资助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
二、已获资助项目结题工作安排
(一)结题项目范围
2015年度获博士科研经费资助已经执行完毕,根据《安徽医科大学博士科研资助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校人字〔2011〕105号)文件精神,对2015年度获博士科研资助人员和延期结题的博士科研资助人员进行项目结题检查。结题人员名单见附件3。
(二)结题材料
1.《博士科研经费资助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4,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
2.相关成果(论文、论著、奖励证书等)复印件1份;
3.《博士科研资助项目结题业绩成果一览表》(附件5,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
(三)结题程序
1.请项目结题者提前准备5分钟的汇报PPT;
2.所在单位组织相关学科专家,采用答辩评审形式,对博士科研资助项目完成情况、经费使用范围进行审查。评审结束后,学科专家需在《博士科研经费资助计划项目结题报告》所在单位专家答辩意见一栏中提出相关意见;
3.校人事处组织专家,评选出优秀结题项目1-2项,其主持人纳入学校下一年度公派访学计划,已参加学校公派访学计划的不再重复资助。
三、时间安排与相关要求
1.2018年10月8日上午博士科研资助申请及项目结题的相关材料统一报送至院党政办公室;
2.申请人不得使用已获得资助的课题申请博士科研资助项目;
3.本次应结题而不能正常结题的人员,须出具相关说明,详细说明未能正常结题的原因,并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一并交至校人事处。对无故不进行项目结题的,学校将会同财务处停止其剩余经费的使用。
附件1申请表.doc
附件2汇总表.xlsx
附件3结题人员名单.doc
附件4结题报告.doc
附件5结题业绩成果一览表.xlsx
基础医学院
2018.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