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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人事处:关于开展2018年度校聘副教授聘任工作的通知
2018-09-27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我校对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调动高层次人才积极性,使新进高层次人才在教学、科研等岗位上安心工作,经学校研究,启动2018年度校聘副教授聘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聘副教授申报对象

取得博士学位、未申请过校聘副教授职务的来(返)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校聘副教授申报条件、聘任程序和聘期待遇

申报条件、聘任程序和聘期待遇按照《安徽医科大学校聘副教授管理暂行办法》(校人字〔2018〕8号)执行。

考核形式:申报人通过PPT汇报本人学习经历和学习期间取得的科研业绩(主持或参与的课题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时间不超过5分钟;并现场进行15分钟的PPT教学试讲(教学试讲应为本专业的内容,同时撰写一个课时的教学试讲教案)。

三、申报材料

1.《安徽医科大学校聘副教授任职资格申报表》(附件1),纸质和电子各一份

2.《安徽医科大学校聘副教授评审简明情况表》(附件2),一式7份及电子版;

3.1个课时本专业教学试讲教案,纸质和电子各一份

4.博士学历、学位证书、科研业绩等支撑材料复印件1份;

5.二类以上论文的检索验证报告(论文分类按教育厅皖教人〔2016〕1号文件附表1划分,须提供具备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的单位(省内具备资质的单位:安徽医科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医学类)、中国科技大学图书馆、合肥工业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理工类)、安徽省科技情报所)出具的检索(查收查引)证明

6.校聘副教授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3,纸质和电子各一份

四、相关要求和时间安排

校聘副教授聘任工作关系全校新进教师切身利益,关系我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各单位务必加强领导,积极做好申报工作。

各申报人员要注重教学基本功的培养,切实加强教育教学能力的提升,积极承担教育教学工作。

学校对违反《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或教学能力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推荐评审。

材料报送时间:2018年1011日前,统一将申报材料报院党政办公室,相关表格见附件。

学校组织同行专家进行校聘副教授科研和教学能力答辩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申报表.doc

附件2简明情况表.doc

附件3汇总表.xlsx


                                                        基础医学院

                                                         2018.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