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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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和措施  

安徽医科大学是一所拥有88年办学历史的省属重点医学高等院校,目前已经被列入“部、委、省共建”院校。学校提出“高水平医科大学的建设定位”形成了“以人为本、求实创新、重在内涵、追求卓越”的教育理念,“教为主导、学为主体、能力为本”的培养模式,以实现学生自主学习、实践探索、创新发展能力的培养目标。学校为此加快了教学改革尤其是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室建设步伐,促进优质实验教学资源的整合和共享,并以实验实践教学改革创新为突破口,着力整合实验教学资源、创新实验教学体系、优化实验教学队伍、丰富实验教学内涵、改革实验教学方法、完善实验教学管理,力争建成一批具有一定示范辐射作用的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切实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出台一系列教学改革及实验室建设相关规划和措施,促进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先后建成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省级实训中心2个。并早在2005年,以基础医学院为主体,整合已经获批的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实训中心及相关实验室,开始组建“基础医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通过建设,促进我校医学教育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并为国内地方医学专业高等院校大学建设基础医学实验教学中心提供示范辐射作用。

为实现以上实验教学中心建设规划与目标,学校采取了一系列保障措施(详见附件列表4):

 

一、长远规划,目标明确

 

学校出台了《安徽医科大学教学改革与管理领导小组》(校教【201397号)、《安徽医科大学实验教学中心建设规划》(校教【200516号)、《安徽医科大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管理办法》( 校教【200849号)等,并将实验教学改革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任务列入校“十一五”、“十二五”工作规划中。学校各实验中心聘任相应的主任、副主任,实行主任负责制,为实验中心建设提供了组织保障。此外,基础医学实验教学中心设立常务副主任岗位,在主任领导下负责中心具体工作,保证中心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经费保障,专款专用

 

学校采取一系列措施保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的经费投入:

1.      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纳入“中央与地方共建”、“振兴计划项目”,目前利用中央中西部振兴计划项目集资1.7亿元,破土动工建设5万平方米学生机能培训大楼,基础医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整体迁入,总面积12000平方米。以后每期教育振兴计划或者中央地方共建项目将常规列入实验中心建设项目。

2.      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费维修费、实验室改造费、实验耗材费等由学校统一划拨,专款专用。

3.      制定“实验室开放资助”特殊政策,每年拨专项经费用于实验室的开放运行、教学研究、自主设计课题、教师加班补贴等。

4.      实验室维护维修经费每年常规进行专项预算,根据需要由学校划拨。

 

三、制度完善,运行高效

 

学校非常重视实验室建设的科学与规范,实验室建设计划、仪器设备采购、使用、管理均有章可循,制定了《安徽医科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安徽医科大学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方法》、《安徽医科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使实验室资源建设具有制度保障,也保证了实验室建设资金的效益。

 

四、政策保障,激励师生

 

学校出台了《安徽医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方案》、《安徽医科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条例》(教【201125号),《安徽医科大学教学科研单位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等,将教师指导学生课外科研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使之成为教师的一项基本任务;学生参加课外科研活动,可获得相应的创新学分,从而为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及综合素质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五、专项扶持,不断创新

 

学校出台《安徽医科大学七年制临床专业学生早期接触科研训练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管理暂行办法》,同时设立实验教学改革专项,鼓励实验教学人员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研究,编写实验教材,更新实验项目,自制实验仪器,参加教学会议及进修学习,并实行配套奖励。学校对国家级省级教学研究及教改项目实施配套政策支持;实验模块负责人每年2万元专项用于实验模块建设;设立专项经费用于创新实验的设计和自制仪器设备等;基础医学院年终对获得校级以上教学奖励、编写的教材、讲义等实施奖励。